歷經近8個月的反復修改,《廣州市關于改善中心城區(qū)交通狀況的工作措施》(下簡稱“治堵方案”)昨日公布。廣州市交委副主任黃少新在昨日舉行的專題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此次出臺的治堵方案共包括了30條措施,將力求實現中心城區(qū)干道車速保持時速不低于25公里的目標。
縱觀昨日公布的方案,此前大眾關注的“限制私家車上牌”、“征收擁堵費”、“單雙號限行”等措施并未出現。與今年1月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方案最顯著的變化在于:“2015年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的表述不見了蹤影。
“公交優(yōu)先”成治堵關鍵詞
與此前廣州市政府的多次表態(tài)相一致,全面落實“公交優(yōu)先”,成為廣州市“治堵”的重要戰(zhàn)略手段。治堵方案提出,廣州將從道路路權、交通信號等兩方面保障常規(guī)公交車輛優(yōu)先通行,保障站場建設用地,加大公共交通優(yōu)先發(fā)展的財政投入。
根據治堵方案,廣州將繼續(xù)加快36.9公里和54.5公里規(guī)劃地鐵線路的建設工作。加快推進公交站場和港灣站的建設,到2015年前建成公交站場20個。在現有公交專用道128.5公里的基礎上,2011年施劃約70公里公交專用道,到2013年使公交專用道總里程達到300公里。
為強化公共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的無縫接駁,方案還提出不斷優(yōu)化公交站點設置,合理調整各站點線路安排,進一步完善地鐵站和公交站之間的換乘指引;根據外圍城區(qū)基礎設施建設進度及居民出行需求變化情況,通過調整、開行區(qū)域循環(huán)接駁線路,加快推進城鄉(xiāng)結合部公共交通服務均等化。
限牌限行未入方案
縱觀昨日公布的治堵方案,措施雖多達30條,但除了擴大貨車交通管制之外,幾乎沒有其他針對汽車數量進行控制的內容。
治堵方案不但沒有一個字提及限制上牌,而且對于“限行”的表述也僅局限于“研究中心城區(qū)特殊路段或特殊時期臨時性交通限行的相關措施”,方案的相關解釋則明確表示,廣州不會學習北京對機動車實施尾號限行。原因是北京的經驗證明,如果根據尾號限行,將會促使市民購置新車從而導致機動車保有量大增。
此外,治堵方案還提出,將研究運用經濟手段調節(jié)交通流量,也就是征收擁堵費。但廣州市交通部門官員昨日也表示,目前這項措施只是預研,短期內沒有實施的可能。
更引人關注的是,治堵方案對公務車的控制力度非但沒有增強,反而有所弱化。在今年1月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中,曾提出“到2015年,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不再新增公務用車。”但在昨日公布的方案里,這段話已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公務用車配置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這一籠統(tǒng)的說法。
廣州私家車增速超京滬
治堵方案顯示,截至今年5月,廣州市機動車擁有量達222.3萬輛,其中小客車擁有量為143.8萬輛。近5年來,廣州私人小客車年均增長率已經高達22%,超過了北京和上海。而交通部門也表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2013年廣州交通擁堵范圍將擴大至大部分中心城區(qū),主干道平均飽和度預計將達到0.9以上,平均速度低于每小時20公里的道路將大于60%。
因此,廣州市政府有關部門早在去年9月就組織專家咨詢會,對中心城區(qū)如何“治堵”進行了論證。今年1月,治堵方案的討論稿和征集意見稿先后出爐,經過專家研討論證、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等多項程序和反復修改,治堵方案在上月的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并在昨日揭盅。
治堵方案提出,廣州將用3年的時間,通過30項措施,重點發(fā)展公共交通,緩解中心城區(qū)交通節(jié)點擁堵;用5年的時間促進中心城區(qū)公共交通和個體交通可持續(xù)協(xié)調發(fā)展,中心城區(qū)干道車速將保持不低于每小時25公里,到2015年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要達到65%。
“限公車”表述空洞委員失望
有人大代表表示,即使將“限公車”寫入方案,執(zhí)行起來也有難度
從不置一詞到明確限制,再到籠統(tǒng)表態(tài),治堵方案對公務車管理和限制,經歷了一個奇特的輪回。針對最終公布的治堵方案中未再提及限制新增公務車,有廣州市政協(xié)委員表示失望。
“限公車”態(tài)度反復
今年1月9日,治堵方案的最初版本《亞運后廣州中心城區(qū)緩解交通擁堵方案(討論稿)》在市政府網站公布。對公務車的管理和限制措施只字未提,引發(fā)市民和網友的熱議。在連續(xù)多日的討論中,“為何不限公務車”成為市民和網友熱論抨擊的焦點話題。更有媒體爆出相關數據,保守估計,目前廣州的公務車數量應接近20萬輛,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180萬輛)的11%。不少聲音批評說,治堵不能“只讓州官防火,不讓百姓點燈”,政府應該為限制機動車使用作表率。
1月23日,修改完善后的《廣州中心城區(qū)緩解交通擁堵方案(征求意見稿)》出爐,并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順應民意,增加了對公務車的管理措施。此稿明確指出,機關單位公務用車配置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到2015年,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不再新增公務用車指標,并嚴格公務車使用管理。
而在昨日公開的最終方案中,這些表述被全部刪除,只剩下了“機關單位公務用車配置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積極采取措施,嚴格規(guī)范公務車使用管理。”這么一句空泛的表態(tài)。在昨日的發(fā)布會上,有記者提出為何會有這樣的修改,但出席發(fā)布會的廣州市交委負責人并未作出回應。
不限指標也要限費用
對于這一變化,廣州市政協(xié)委員韓志鵬表示失望“看看上下班高峰,路上跑的有多少是公務車,而且有時還要接送領導家屬和小孩,公車私用、濫用所引發(fā)的民怨已經相當大了。”韓志鵬認為,從治堵的技術層面講,限制公務車數量是值得推廣的,因為它從源頭上減少了交通行為的發(fā)生。“雖然公車安裝GPS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公車使用,但減少數量和降低配置才是最根本的,也是百姓最希望看見的結果”。因此,韓志鵬認為治堵方案應該寫上在一段時間內限制公務車總量。
韓志鵬坦言:“我不敢奢望廣州公車數量比達到香港的水平,但起碼希望那些"股長屁股也冒煙"的情況不要再發(fā)生。”但可惜的是,據韓志鵬了解,實際上今年已經有個別單位的公務車數量增加了。“如果說官人要配公車才能好好工作的話,那么普通員工呢,為什么他們不需要公車也能順利完成任務?”
一向關注公車改革的市人大代表盧啟明則認為,治堵方案刪掉限制新增公務車措施并不稀奇“實際上很難操作,就算寫進去了,到頭來可能也是執(zhí)行不了。”他表示,假如根據現在的改革需要,要加強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有可能要新設一些部門,就必然要配公車。
盧啟明認為,焦點不在于新增了多少公車指標,而是要通過規(guī)范管理減少公車私用、降低公車費用。盧啟明認為,雖然公車加裝GPS的措施非治本之策,但黃埔試點的效果很好,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執(zhí)行,廣州的公車費用會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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