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fā)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規(guī)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區(qū)對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fā)放10元老年生活補助。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精減補助、城鎮(zhèn)職工養(yǎng)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以及入伍時是非農戶籍后轉為農村戶籍的人員。
兵齡按實際服義務兵役年限確認,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一名退役士兵是1958年12月入伍,1963年1月退伍,則其兵齡為6年,每月可領取60元老年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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