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十位機長“集體辭職”透視》在全國范圍內引起了空前強烈的關注,昨日國內外眾多媒體都對此一事件進行了報道和關注。
東航江蘇公司昨日也通過南京一家媒體進行了澄清,并指責本報的報道“不負責任”和“未經采訪”。
本報記者昨日采訪了東方航空江蘇公司和有關人士,再對此一事件的背景和發(fā)展進行詳細了解。
10機長集體辭職反響強烈
本報21日關于東航10位機長集體辭職的報道發(fā)出后,很快引起了空前強烈的關注。人民網、新浪、網易、搜狐等國內各大新聞網站幾乎不約而同地將本報報道置于其新聞首頁的顯眼位置,并且各大網站都將“飛行安全”一詞置于新聞標題中,從網友評論的增加速度來判斷,引起的關注程度是顯而易見的。
本報報道同時也引起了國內眾多新聞媒體的關注,連日來,先后有十幾家媒體記者致電本報,要求轉載或者協(xié)助采訪。
最先與本報合作的上!稏|方早報》昨日發(fā)表題為《東航江蘇公司:全力挽留辭職機長》的跟蹤報道,報道引用東航江蘇公司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的話說:“這些機長并不是為跳槽而辭職,可能是想利用飛行員比較緊缺,以此為條件解決與公司的矛盾,如待遇等,他們的辭職不存在其他公司挖人的情況——這與不久前兩位飛行員從東航辭職,跳槽到其他航空公司的性質完全不同,是內部問題!
該負責人在上述報道中表示,對辭職機長,公司將繼續(xù)進行教育和挽留,使其安心工作。
不過,在南京一家媒體所作的題為《東航機長“罷飛事件”調查》的報道中,東航江蘇公司相關人士稱,這件事情其實從今年8月份就開始出現(xiàn)了苗頭,一小部分飛行員以集體簽名的形式要求與公司領導“對話”,限定了日期,并擬就了相關對話的領導名單及發(fā)言順序。其間,東航幾名領導已經準備與飛行員進行溝通。該公司飛行部經過調查之后,發(fā)現(xiàn)飛行員提出與領導“對話”的直接原因并非外界傳言的飛行員飛行安全問題,而是夾雜著各種個人因素,如家屬、待遇等問題。
該報道還以小標題的形式稱該事件“非罷飛,是暫停飛行”。
報道中稱:“對于網上有關帖子的發(fā)布及相關媒體未經采訪的報道,東航黨委工作部負責人聲明說,一些帖子的發(fā)布和報道是極不負責任的!
為了弄清相關事實和東航江蘇公司對本報報道的真實態(tài)度,本報記者昨日親赴東航江蘇公司,采訪了該公司飛行部的有關負責人。
東航人士詳解“辭職事件”
東航飛行部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愿意將此事的有關情況作詳細說明,以利于澄清事實。
該負責人表示,早在8月份就有部分飛行員思想有所波動,10月23日,十幾個飛行員向公司領導和飛行部領導寄發(fā)了聯(lián)名信,要求10月28日前與公司領導就待遇等問題進行對話,公司領導對此十分重視,決定于11月3日召開飛行部機長講評會暨機長座談會。
在該公司飛行部提供的一份黨委文件中說:
“但是這部分同志仍以要求對話未能得到滿足為名,于10月28日開始不再執(zhí)行航班生產任務。10月28日上午公司總經理吳中東和代理副總經理、總飛行師顧湘荷到飛行部聽取這部分同志的意見,對他們提出的有關問題作了相應解答,同時要求他們以公司大局為重,盡快參加飛行。但這部分同志仍未執(zhí)行航班生產任務,10月31日飛行部再次召開會議,聽取他們的意見,做這部分同志的思想工作,希望他們放棄錯誤做法,服從組織安排,自行恢復航班生產,生產部黨委于10月31日下午又找其中部分黨員機長進行正式組織談話,要求他們服從組織決定,這些同志沒有明確表態(tài)!
“鑒于此,飛行部黨委研究決定,對這些飛行員繼續(xù)做工作,要求他們放棄錯誤做法,參加公司的航班生產。凡繼續(xù)不執(zhí)行航班生產任務的人員,先暫停責任機長資格,視情況再作進一步組織和行政處理。”
該飛行部負責人說,在公司努力之后,11月1日,這些飛行員同意11月2日復飛,但提出了10條意見,包括增加班次費和飛行小時費,執(zhí)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度,之外的時間要計算加班工資等條件。
到了11月15日晚上,由于公司沒有給予滿意的答復,有9名機長再次罷飛。東航江蘇公司隨即于16日下午作出對7名機長暫停飛行的決定。并在當日晚上對另外兩名機長作出同樣處理。
“其實飛行員由于一些問題要求與領導對話,這種情況在各個單位都有,但不能因為不能滿足他們的條件就罷飛,這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影響了公司的生產秩序。我們已經努力去做他們的工作,開始還是以批評教育為主。但最終不得不進行處分!痹撠撠熑苏f。
該飛行部負責人表示,在受到處分之后,上述9名飛行員先后提出辭職,并隨后出現(xiàn)了網上的帖子。
本報報道不存在問題
昨日下午,記者驅車來到東方航空江蘇公司在南京祿口機場的駐地,與該公司飛行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進行面談。
該負責人指責本報的報道不負責任,給該公司造成了很大麻煩。記者本著負責的態(tài)度,就采訪過程向其作了解釋,認為報道過程沒有任何違反新聞道德和原則的地方。
事實是,記者在發(fā)現(xiàn)網上的帖子之后,通過網站的留言系統(tǒng)與發(fā)帖人取得了聯(lián)系。該發(fā)帖人在19日當晚即主動致電記者留下的手機號碼,與記者進行了初步溝通,并約定將與“兄弟們”商量后再決定是否接受進一步采訪。稍后記者接到其短信,稱大家覺得目前只是剛剛提出辭職,還沒有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因此現(xiàn)在接受采訪時機還不是很合適。記者隨即回復短信,希望他再考慮一下,次日再與他溝通。記者次日再次打電話給他,他希望記者如果要報道這件事一定要“如實報道”,但不愿意再接受進一步采訪。記者對其立場表示理解。
記者隨即于20日上午致電東方航空江蘇公司辦公室,辦公室工作人員回復記者說可與宣傳科聯(lián)系。記者隨即按照她提供的電話號碼聯(lián)系到該公司宣傳科的負責人,該公司宣傳科的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對該事件進行了一些解釋,表示這些人不是辭職,而是在鬧情緒,可能是因為待遇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些人所說的東方航空江蘇公司存在尚未解決的影響飛行安全的問題,只是在把一些個人矛盾上升到整個公司的問題,網上的東西只能代表他們一面之辭。這件事情不會影響到公司的飛行。
這位負責人當時表示,具體到這10個人是否確實已經遞交了辭職信等具體情況,他還不是太清楚,需要去了解之后才能答復。不過當天下午記者兩次致電其辦公室,都沒有人接電話。本報認為該負責人的解釋已經初步說明了有關情況,且該公司后來也未主動與本報聯(lián)系對相關情況作進一步說明,遂決定于當晚發(f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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